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五十八條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經省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省審計廳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8月12日起,對劉陳同志擔任南京郵電大學黨委書記、葉美蘭同志擔任南京郵電大學校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
審計人員將依照法律、法規確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開展審計工作,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自律、保守秘密。
審計組聯系人:周文利
審計組聯系電話:13951781836
審計組辦公地點:行政北樓425會議室
特此公示。
中共江蘇省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江蘇省審計廳
2024年8月12日